2025年望谟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一、资格复审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望谟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复审时间和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25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对象
1.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选聘岗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若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工作要求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望谟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自行打印《望谟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申请表》)1份。资格复审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毕业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退伍证),西部计划志愿者(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三支一扶”人员(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5年4月11日)以上且仍在岗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2018年4月11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
(4)报考限望谟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
(5)选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选聘职位一览表》);
(6)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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