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阳市花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50人)


为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解决我区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缺额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34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贵阳市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将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的教师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花溪区将严格按照要求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信息科技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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