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5年镇宁民族中学、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公告(19人,11月9-11日报名)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满足部分县城学校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宁民族中学、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共19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2.镇宁自治县以外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级及以上职称外县籍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5年镇宁民族中学、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与报考学科一致)。
4.报考英语学科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
5.报考语文学科须持有“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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