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恢复2025年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的公告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原定于2025年9月25日举行的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延期,结合当前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本次笔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1日9:00期间,登录“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gzweining.pzhl.net)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温馨提示:《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后续各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考生应满足《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1)方能参加考试。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咨询电话
笔试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成绩将在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威宁检察”、“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上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后续消息。
咨询电话:0857-6340773、15085808160(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此防控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打印准考证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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