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瓮安县平定营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1人,10月27日报名)
2024-10-09
王柯医考


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南人社发〔2010〕28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1〕116号)、《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6〕38号)文件精神,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特制定瓮安县平定营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名。
三、公开招聘条件
具有瓮安县城镇户籍,在县内常住一年以上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申请就业援助(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未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女18~25周岁,男18~30周岁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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