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榕江县2025年城关中小学校(幼儿园)遴选事业人员公告(30人,8月17-19日报名)

一、工作原则
按照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遴选工作在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下,由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按遴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三、成立公开遴选中小学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榕江县城关地区中小学公开遴选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负责遴选日常工作。
四、遴选计划及相关要求
(一)遴选计划:本次计划公开遴选30名中小学事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榕江县第二中学3名、榕江县民族中学4名、榕江县第五初级中学3名、古州镇中心校(一小)3名、古州镇第二小学3名、古州镇第三小学3名、古州镇第四小学4名、古州镇第五小学3名、古州镇阳光小区幼儿园1名、古州镇丰乐社区幼儿园3名。(详见附件一)
(二)编、岗实施:凡参加遴选的中小学事业人员,通过遴选考试人社部门行文调出原学校后,原聘任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调入新的学校后,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重新参加岗位竞聘。
五、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此次遴选对象为榕江县各乡(镇)中小学实名信息登记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不包括服务期未满未接转的特岗教师)。城关地区学校(包括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第三高级中学、县第四初级中学、县第五初级中学、县民族中学、县职校、县华优中学;古州镇中心校、古州镇第二小学、古州镇第三小学、古州镇第四小学、古州镇第五小学、古州镇车民小学、县特校;县示范幼儿园,古州镇中心幼儿园、阳光幼儿园、卧龙幼儿园和特和小区幼儿园等)的事业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遴选报名。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师德。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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